1 研究背景
都市农业可以提供安全、清洁和多样性的食品;可以清除城市垃圾,回收利用厨房和城市废弃物,使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无害化;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减少“食物里程”(food miles),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减少交通污染;可以通过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农业等新型产业,增加额外收入;可以通过女性的积极参与,促进男女平等[1]。都市农业作为一种崭新的现代农业,具有城乡融合性、功能多样性、现代集约性、高度开放性等特征。
“现代的历史就是乡村城市化的历史。”[2]从城乡融合的田园生活到今天二元对立的城乡格局,与其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大中城市中搞农业,不如寻找一个农业和城市结合的最好模式。小城镇是大中城市与乡村的纽带,具有发展都市农业的先天优势。我国土地资源有限,大城市与小城镇相比,土地需求压力更大,地价也更昂贵。与其在建设好的大城市中见缝插针搞农业,不如放眼于大量城市化发展初期的小城镇,它们具有发展都市农业更大的空间和潜能。因此,把都市农业根植于小城镇的规划发展中,集约合理地利用土地,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国内对于都市农业的研究大多局限在都市农业的起源、定义、特征、类型、功能和对特定地域的实证分析上,很少有涉及城市规划领域中的研究,更没有涉及小城镇规划领域中的研究。小城镇都市农业的发展一直处于无政策支持引导、无法规保护的居民自发的农业实践活动中,缺乏相关政策规划法规和行动纲领的指导和监督。由于无政策限制、无规划指引,市民自发的都市农业运动已经给城市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例如使用污水灌溉而导致社区环境的破坏,动物排泄物横流影响了城市美观,人畜接触引发的疾病交叉传染(像近几年的禽流感),将公园绿地改为农作物的单一种植而破坏当地生物多样性等[3]。虽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某些问题,比如城市污水处理技术;但是如果没有相关政策或法规的约束,农民很可能因其费用太高而不去使用[4]。由此可见,赋予都市农业在城市规划和政策法规中的合法地位,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划条例已是迫在眉睫。为了指导我国小城镇都市农业发展,本文尝试提出一些规划编制的具体内容,为城市规划设计相关人员以及政府决策者提供一个讨论平台,以便日后可以制订出《都市农业用地规划规范》等。
2 小城镇都市农业的规划编制指南
2.1 规划编制依据
2.1.1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7)《建筑法》。
2.1.2 行政法规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5)《城市绿化条例》;(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7)《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2.1.3 技术规范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3)《城市绿地分类标准》(GJJ/T85-2007);(4)《村镇用地评定标准》;(5)《村镇绿地规划规范》;(6)《村镇环境保护规划规范》。
2.1.4 理论指导
(1)与农业食物相关问题:生态农业、永续农业、城市食物系统等;
(2)与小城镇相关问题:小城镇总体规划、城乡一体化、土地集约化利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区域整体发展理论、区位理论、生态平衡理论、城镇绿色基础设施等;
(3)与规划相关理论:食物城市主义、农业城市主义、连贯式生产性景观(CPLUs)、食物敏感型规划与城市设计理论 (FSPUD)、田园城市、广亩城市、光明城市、城市第三空间理论、生态村、可持续社区等;
(4)与建筑相关问题:绿色建筑、垂直农业、垂直农场、表皮种植、可食墙、温室生态卫生系统等。
2.2 规划编制原则
(1)依法编制原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镇规划标准》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技术规范、理论指导进行规划编制,确保规划编制成果的权威性。
(2)节约用地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平衡,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支持都市农业与城镇生态、生活紧密联系。鼓励创新,综合开发利用各种可能的都市农业形式,如屋顶菜园(农场)、路旁菜地、垂直农场、附属菜园(学校菜园、机关单位菜园)等。
(3)环境保护原则
以保护和改善小城镇生态环境为准则,强制采用有机种植方式,控制农药化肥以及其他有毒害性化学物质的使用,充分利用堆肥、废水和雨水回收技术,利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保持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4)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编制各环节应充分听取各行业、各部门、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本着科学规划的精神,充分吸取和采纳有益的建议。一方面规划编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众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为规划师提供更为广阔的思路。同时,应进行规划成果的公示与听证,做到规划编制全过程都有公众参与,最大限度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因地制宜,保护特色
密切结合当地条件,因地制宜,发挥本地的地理优势、人文优势、物产优势、资源和传统特色,扬长避短,继承传统,开拓新貌[5]。同时,要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建筑物和构筑物,保护有特色的历史风貌和自然景观。
(6)多学科协作,多技术支撑
多学科、多类别的跨系统协同规划,才能达到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的综合性要求。同时,需要多方技术的合作支持。如与农业生态工程技术人员合作,可以发展出与城镇物质空间整合的农业模式;与废物资源化技术人员合作,可以发展更好的城镇废水废物回收利用系统。
2.3 规划编制程序
(1)基础资料的调研分析
根据小城镇都市农业发展现状,需要调查的问题包括:自然条件,包括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自然资源和土地利用情况等;经济发展水平,包括人均GDP、人均收入水平、集市贸易、都市农业旅游业的发展情况等;社会条件,包括人口结构、居民素质等;规划因素,包括基础设施、区位情况、交通情况、小城镇空间布局特征、道路与地块功能的关系、住宅以及公共环境条件等;与都市农业发展的相关问题,包括生产潜力、存在问题、存在类型、分布情况等;生态环境,包括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废水、垃圾、粪尿的利用;历史文化,包括小城镇的历史沿革与当地的风俗习惯等;政府对农业投入情况。
(2)开展专项研究和编制工作
在小城镇总体规划层面开展都市农业专项研究,如都市农业类型、模式、用地分类标准等。将都市农业的用地纳入到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中,确定用地分类标准以及人均都市农业用地标准、都市农业空间系数、农业生产面积比例等。将都市农业作为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纳入规划编制体系中,首先可以参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的形式,进行《都市农业规划编制纲要》的编制。其次,可以考虑参考《城市绿地设计规范》的内容,编制《都市农业设计规范》。最后,可以参考《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来编制《都市农业管理条例》。考虑制定奖励机制(如绿地率奖励)和强行执行机制。通过宣传教育等各种手段对大众进行教育,鼓励市民参与都市农业的种植。但要避免农业生产带来的负面影响,合理规范公众行为,做到不扰民不破坏环境。
(3)提出方案、解决问题
小城镇都市农业的规划编制和实施依赖于政府、当地居民和规划师的通力合作。通过全面、深入的前期调研分析和专项研究,规划师确定所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通过与公众交流合作,确定各个可能性的方案,分析它们的利弊。最后综合小城镇条件、实施步骤、资金预算等因素,确定最可行和最优的方案。政府在整个规划过程中起到了对规划工作的监督职能,以及实现基础设施工程、保证小城镇管理的作用。
3 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内容
3.1 明确都市农业的规划模式
为了适应小城镇都市农业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本文把小城镇都市农业类型整合到城镇用地分类中,提出我国小城镇都市农业可能的发展模式(表 1),同时还鼓励新的模式。具体方案还需要相关研究部门和政府做进一步讨论,应时应地制定和调整。
关于都市农业与小城镇建设用地的整合和相容性分析,可见表 2。
3.2 将都市农业纳入到城镇建设用地分类体系中
建制镇是按照《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小城镇属于建制镇,故其用地分类应参照现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和《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执行。都市农业虽然冠以“都市”之名,但是无论是现行城市用地分类标准还是镇规划用地分类,农用地(耕地、林地、园地、草地、设施农用地等)都被排斥在城镇建设用地范畴之外,这直接制约了都市农业在城市和小城镇中的发展。只有将都市农业用地纳入城市、小城镇建设用地的合法组成中,才能保证都市农业的合法性,促进都市农业的发展。
具体可以有两套比较合理的方案(表 3)。方案一:作为城镇建设用地分类中的大类;方案二:隶属于城镇绿地(在古巴的城市规划中,都市农业隶属于绿色系统下面的农业生产子系统)。虽然都市农业的主体是一种绿地形式,但城镇建设用地中G大类绿地并不包含都市农业或任何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用地。综合比较,本文倾向于选择方案一。
3.3 制订都市农业规划技术指标
在具体的规划编制中,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技术指标来指导都市农业的具体规划方案,控制或加强都市农业在小城镇发展的规模比例,以引导都市农业的健康发展。
(1)都市农业空间系数
将都市农业纳入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并确定人均都市农业用地指标。本文引入一个新的概念——都市农业空间系数,作为衡量一个地区都市农业规划发展规模的技术指标。
都市农业空间系数 = 某区域都市农业的占有面积/该区域的占地面积
这里的“某区域都市农业的占有面积”而不是占地面积,是指除了包括地面种植外的占地面积,还包括屋顶种植、垂直种植、表皮种植、容器种植、地下种植等多种形式的占有面积。地面种植除了一般的农田,也包括市民农园、附属农园、社区农园、路旁菜地等。
对于这个系数的制订标准可以参考: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 0.8 亩的警戒线,约 533 m2;霍华德田园城市人均农业用地是631 m2(田园城市人口32 000人,农业用地 5 000英亩);按照不同城镇居民年均对食品的需求量,以及平均亩产量来计算。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都市农业空间系数(这个数值应该是一个范围),来指导都市农业的规划实践。
(2)农业生产面积比例
美国国际生命建筑研究所(ILFI : International Living Future Institute)已经将都市农业纳入到 “生命建筑挑战”(Living Building Challenge)的绿色建筑指标体系中。该标准规定,对于建筑项目和社区规划项目,根据容积率不同,必须以一定规模和密度的都市农业加以整合(表 4)[7]。决策者希望借助都市农业这一多功能要素,把食物健康、交通运输和社会问题纳入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实现超越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 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的目标,因此它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具革命性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8]。这个标准证明了世界建筑界已经将农业提高到可持续发展必要要素的高度,证明了农业可以具有可量化的合法地位,它的出台是目前世界上以定量的、强制性的方式把农业与城市进行联合的重要事件。
(3)食物生态足迹
食物生态足迹是用来衡量城市为满足其食物需求所间接消耗的土地资源,以期建立食物与土地之间的相关联系。利用这个参数可以通过城市人口对食品的需求量来间接地获取都市农业所需面积,从而计算其规模和比例。其基本涵义为:在当前既定标准产量基础上,为满足全部城市人口所需要的食物,包括粮食、肉类、禽蛋奶、水产品、蔬菜、水果、油脂等,以及所需要的土地范围[9]。参考生态足迹的测算方法,并依据经济学中的供求平衡原理,通过计算当地居民消费所有农产品总量,在参考不同年份不同类型农作物单产的基础上,即可求出满足城市居民食物需求的土地面积。其食物生态足迹计算公式(1)为:
其中,FP代表食物生态足迹,i是指第i年份:i =1,2,…,30;j是指第 j类农产品:j = 1,2,3,4,5,6,7,分别代表粮食、肉类、禽蛋奶、水产品、蔬菜、水果、油脂;Pi表示第i个年份的人口数量,主要通过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统计得来;Cij代表第i个年份第j类农产品的人均消费量;Lj为其损耗系数,因为农产品从田间到达消费者餐桌的过程要经历储存、运输、包装、简单加工,存在各种损失,不同农产品的损耗系数不同。
3.4 制定都市农业规划的奖罚细则
(1)制定奖励机制,参照绿地率奖励。在开发用地上,设置地面或非地面农业(如屋顶农业)。可参照《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一)》垂直绿化折算表整理成表 5,把非地面农业折算成一定比例的绿地面积,按照绿地率计算进行奖励。
(2)强行执行机制,如开发中占用耕地,则需要通过地面或非地面农业形式进行一定比例的面积补偿。
(3)按照一定规划标准,把都市农业纳入到新建居住小区规划建设的,给予一定面积的补偿奖励。建议地面型都市农业占地面积不要超过小区绿地面积的 50%,以满足居民对绿地其他功能的需求。
(4)都市农业要纳入到新建公园的用地规划中。因地制宜的控制好农业发展的种类和比例,平衡好种植业、养殖业和畜牧业的关系。把农业的发展与居民的休闲娱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同时还要保持当地生态物种的多样性。
(5)政府和专家应向大众进行宣传教育,鼓励他们参与小城镇的都市农业发展。对于积极参与者,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如减租或免租等。但应该合理规范他们的行为,做到不破坏环境。
4 建立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评价体系
(1)建立完整的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评价体系,包括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评价(实施前评价)、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运行评价(实施中评价与监督)、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效果评价(实施后评价与反馈)、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影响评价(预测)[11](图 1);
(2)建立正规化、法律化的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的评价体系,包括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人员组成、评价标准等。这些都是构建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评价体系的核心部分;
(3)明确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的审查审批机构及其职能职责,使其能真正有效地运转,并能够相互制衡和监督;
(4)建立健全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运行体系与实施效果、影响评价体系;
(5)明确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评价体系不同环节的运行规则和衔接关系,保证其有效运行。
整个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的评价体系需要涉及规划前期准备、规划、评审、审查、上报、组织管理、实施绩效、影响等环节,贯穿了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的全过程。规划编制不仅要满足客观的技术要求,还要满足与小城镇有关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在内的全面需求。
5 结语
目前,我国都市农业规划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还在不断探索之中,尤其是关于小城镇的都市农业规划建设更是一个全新的探索。大量事实证明都市农业的规划只有在正确的政策法规的指导和监督下,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我国应该尽快制定与小城镇都市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可操作性强的法规和标准。例如《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编制办法》、《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管理政策技术规定》和《小城镇都市农业规划管理审批规定》等,努力完善各项政策法规,提高编制质量和实施力度,使其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抓紧修改《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等的相关内容,把都市农业的建设发展融入其中。制定和完善小城镇都市农业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城市规划者还需要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去研究适应小城镇都市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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