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城市规划  2015, Vol. 30 Issue (5): 116-119       
台湾农村灾后重建中的社区营造及对大陆的启示—— 以台中埔里镇桃米社区为例
梁艳, 沈一    
摘要:无论从重建的内容、目的以及产生的问题来看,社区营造都应成为大陆农村灾后重建的主要运用模式。本文以台湾灾后农村的社区营造为研究对象,分析台湾社区营造的发展与在农村灾后重建中的应用。通过对台中埔里桃米社区营造过程分析,以都江堰青江村为例,对比台湾与大陆灾后社区营造的不同结果,分析其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大陆灾后重建社区营造应用产生的问题;总结台湾桃米社区营造对我国灾后农村社区营造在人文地产景五大面向的启示,其中着重强调以人为本的灾后居民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环境、产业与文化同步发展的乡村灾后体验式旅游产业模式。
关键词社区营造;     农村灾后重建 ;     桃米社区;     启示    
The Community Building in Taiwanese Rural Area’s Post-disaster Recovery and Its Inspiration to the Mainland: Taking the Taomi Village, Puli Town, Taichung City for Example
Liang Yan, Shen Yi     
Abstract: From the content, purpose and the problems created in the recovery, community building should be the primary pattern in rural area of the mainland. We take the community building during the postdisaster recovery in Taiwanese rural area as the case to analyze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and patterns of it. Then we analyze the process of community building in Taomi Village, Puli Town, Taichung City and the Qingjiang Village in Dujiang Dam City. Through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he achievements in the two villages, we list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m and found that the Taiwanese community building in post-disaster recovery is more advanced. Finally, drawing a conclusion that though in different social background there are still much for the mainland people to gain from the community building during the post-disaster recovery in Taiwan. We put out the inspiration in the five aspects including people, culture, locally, industry and landscape. Among the inspiration we emphasize the spiritual civilization among people and the rural tourism experience developing pattern resulting from the synchronous development of people’s life style, the rural landscape’s desig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Keywords: Community Building;     Post-disaster Reconstruction in Rural Area;     Taomi Community;     Inspiration    

引言

灾后重建是具有应急、恢复、投资、复兴政策性质,兼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规划。与城镇相比,农村灾后重建除了时间紧迫,更是面临着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等挑战。重建时不仅要考虑地域、风貌、文化、产业等方面的差异,还需考虑村民、援建者、政府等不同主体对重建思路以及发展诉求的差别[1]。自2008年以来,随着灾害的日益增多,我国农村灾后重建的任务也更加繁重。然而,以“安置”为中心的灾后重建忽视了产业经济与社会重建,引发了农村地方特色被破坏、灾民生产生活方式无法与重建成果相融合等一系列问题。在如今深化改革与经济转型的严峻形势下,寻求震后城乡发展的新思路也是重建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社区营造作为灾后重建的一剂良药在台湾已经有了成熟的发展和运用,因此汲取台湾农村灾后重建中社区营造的经验来解决大陆农村重建中产生的实际问题意义重大。

1 大陆农村灾后重建产生的问题

灾后重建不仅包含物质重建,还应立足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进行经济产业和社会关系重建。物质重建往往由于其短时间内的应急作用而被重视,也更易取得效果,而产业经济与社会关系的重建才是农村灾后可持续发展的立足之本。对农村地区而言,灾后重建的第一目的则是:恢复生产和生活。而长期以来,农村地区主要以生活来适应生产,产业经济的重建是生活恢复的重要前提。从受灾者的角度来看,物理环境的破环所导致社会关系所赖以承受的物质载体消失从而对社会关系的破坏才是对群众造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灾后重建的核心是重构和重建受灾群众的社会关系[2]。自2008年汶川地震以来,大陆农村灾后重建主要以对口援建的政府主导模式进行,围绕“安置”进行物质重建,虽然满足了灾后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但仍存着由于忽视产业经济和社会关系的重建而产生的诸多具体问题:

(1)安置点选址问题,永久性安置点与村民耕作地间半径过大,导致传统生活和生产特色消失,产业发展难以为继等问题。

(2)环境风貌过度模仿城市社区,忽略了城乡差别和乡村特色环境资源,造成灾后乡村同质化严重,本土文化大量消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3)产业与生活恢复不协调。重建过程中,人们往往将重建的重心停留在住房和基础设施重建的层面,忽略了产业以及灾民精神的重建。

2 社区营造应该成为农村灾后重建的主要模式

社区营造又称参与式规划,是社区发展充分运用社区内的各种资源条件,凝聚社区共识,改善生活环境,延续文化精神,重塑社区活力的自发过程,使得社区主体充分参与到影响其生活的社区发展过程中,实现在人、文、地、产、景五大面向的可持续发展的行动[3]。社区营造的产生源于对传统发展模式中对西方经济增长与地区规划的模仿而忽略了弱势群体、穷人和边缘人员意愿的模式的反省,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内源式发展模式。其核心价值是:突出弱势群体的主体性参与价值,重建过程以受灾居民的利益为出发点[4]。参与程度的强弱对重建后村民满意度有着直接影响。无论是从重建目的、重建途径、工作性质、与产生的问题来看,社区营造都应成为农村灾后重建的主要模式。

(1)从重建目的来看,重建是为了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使人们的生活正常化。社会关系的重建是灾后重建的核心。重建过程必须凸显灾区民众的主体价值,而作为主体参与其中是关键。

(2) 从重建途径来看,社会互动是社会关系重建的关键。使灾区民众参与到具体的重建中去,形成情感联接和生活上的互助,可以进一步促进共同体意识到形成。

(3) 从重建的工作性质来看,不同于救灾时的救助生命的目的,重建更需要从心理上让居民走出阴影,重构社会关系,而这个过程只能靠受灾群众自身努力来完成。

(4)从目前灾后重建产生的问题来看,不够重视产业经济和社会关系是导致诸多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社区营造中居民作为主体参与可以更好地发掘地方特色和表达群众诉求,以便在保护地方特色的基础之上发展经济进而提高居民生活需求,形成社区凝聚力的同时促进特色产业的发展。

3 台湾与大陆社区营造在灾后重建中的应用

3.1 台湾社区营造在灾后重建的应用

1960—1970年代,参与式规划开始在美国萌芽并发展,并逐渐在美国学术界传播,影响在美留学的台湾人。1975年,台湾大学开始接受这些留学生回台任教并建立都市计划系,经历20多年逐步发展成为“台大城乡建筑研究发展基金会”,成为培养台湾社区营造专业人才并传播社区营造价值的摇篮[5]。1990年后,台湾解除“戒严”,政治环境的宽松和民间团体的崛起为社区营造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1994年,台湾政府提出了“社区总体营造”概念。

1999年,“九二一”地震发生,“社区营造”成为灾后重建中普遍强调的价值观。2002年,“社区营造”由一项尝试计划转变为国家计划。而今,社区营造在台湾真正发展成由民众自下而上的“自发、自主、同体、同梦、同演”创造家园的基本方式之一[3]。“九二一”震后不到两个月,“文建会”委托办理“九二一永续家园社区再造方案,强调社区营造”。之后,社区营造在台湾乡村与校园的灾后重建中取得重大成果。其中乡村重建成效尤为明显,如台中石岗、鹿谷的清水沟社区以及埔里的桃米社区。桃米社区的营造被称之为“从废墟中开出花来”,是震后社区营造的典范。

桃米社区原叫“桃米里”,位于台中市南投县埔里镇,人口数量约1 200,拥有森林湿地和物种多样的动植物等自然资源,距日月潭仅20分钟车程 ,距离暨南大学只有1 km。地震之前,工业化与城镇化使得桃米大量劳动力外流,加之镇上垃圾掩埋场就建立在村里,被村民自嘲为“垃圾里”,此时的桃米里是埔里镇最贫穷的村落。1999年九二一地震中桃米里369户人家中,有168户倒塌,60户半倒,是当时受灾最严重的村落之一[5]

(1)桃米灾后社区营造过程及内容:桃米的灾后重建是由在震前就建立在埔里镇的“新故乡文教基金会”提供的协力平台为基础开始的。由“新故乡”所发起的“清溪活动”为起始,激发居民的自我觉醒意识,聚集社区民众力量。

“新故乡”通过组织专家带领居民对当地生态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并开展培养休闲产业相关课程。三方共同讨论建立集有机农业、生态保育和休闲体验为一体的“桃米生态村”的发展目标,并制定了几个主要重建内容:建立社区地震博物馆,重建桃米小学,建造兼具污水处理功能与动植物生活为一体的“生态池”。通过社区课程培养居民使之成为“生态解说员”。在政府及民间资金支持下,打造以绿色民宿为切入点,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乡村体验式旅游产业。

(2)桃米灾后社区营造主体:NGO(新故乡文教基金会)、社区居民、专业知识人员以及政府共同构成桃米社区营造主体。整个过程是在NGO的推动下,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在专业知识人员与政府协助支持下完成。

(3)桃米灾后社区营造机制:资金初期来源主要是基金会、居民个人、政府支持以及社会募捐。之后,居民拿出经营收入的部分作为社区发展共同基金。NGO推动居民自发进行自主重建和营造社区,使得居民的想法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与技术支持下得以实现,整个过程是“自下而上”的。

(4)桃米灾后社区营造结果:灾后的家园破坏得以修复,生活环境空间得到改善和美化,民众的灾后心理创伤在重建活动的互动中被抚平,人与人的关系更密切,社区凝聚力增强。在发掘并保留当地“生态资源”的特色的前提下,形成独特的体验式旅游发展产业模式,经济迅速发展,一改之前贫困状况经济迅猛发展,并吸引民众返乡,为社区注入新的生命力。形成自己独特的灾后重建之路,吸引越来越多的学者拜访和学习。

3.2 大陆农村灾后重建中社区营造发展现状

台湾的社区营造是社会、文化、政治与经济共同作用下的成熟产物,大陆社区营造由于受到政治、文化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限制,发展尚不成熟,基本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模式进行。五一二大地震已过去6年,社区营造理论在重建中虽在被提出,但在重建过程中却流于形式化,并未体现出对社区营造中的草根民主与赋权价值[6],都江堰市翠月湖镇清江村就是一个例子。

清江村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聚源镇与青城山之间,都江堰以南,距市区12 km。面积约3.21 km2。震前,该村建筑布局以川西林盘布局为主,农民收入主要依靠水稻、蔬菜等农作物以及壮劳力外出务工。五一二地震后,该村严重受灾,房屋受损802户,涉及人数2 646人,其中倒塌370户,中度损坏221户[7]

(1)都江堰清江村的灾后社区重建过程及内容:灾后重建主要围绕安置进行,从政府制定“相容性、发展性、多样性以及前瞻性”社区营造目标开始,在专业设计公司全面详细的设计规划下展开。在保证社区内基本建筑风格一致的情况下,灾民可以对建筑外表进行自主设计,施工阶段少量有技术的灾民可以参与。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灾后重建资金、政府对灾民原有宅基地收购资金补贴及灾民个人存款。主要安置内容包括在原林盘布局不变的基础上设计安置房屋以及道路;保留原地下水与水井网络系统,针对一口古井进行保留,其余进行翻新与改善;建立以沼气池厕等基础设施[7]

(2)都江堰清江村的灾后社区重建营造主体主要由政府、灾民以及设计公司组成,是以政府为主导,设计公司详细规划,灾民配合的社区营造过程。

(3)都江堰清江村的灾后社区重建营造结果:基础设施得以完善,安置应急问题得到解决。然而,灾民住在新“社区”,维持原有生产方式,给生活带来不便。居民旧的社区观念与新的社区形式不适应,乱建乱搭现象严重,物业费的拖欠使得社区后期维护难以为继,新的社区形态与原本的生产生活间矛盾引起的心理改变使得居民间矛盾增多。

4 桃米与清江村灾后社区营造的差异及产生原因

同样面对震后灾后重建,桃米社区与清江村的社区营造结果却大相径庭。清江村在社区重建中主要进行的是形式上的社区营造,忽略了以人为主体的社区精神重建,满足的是灾后短期内所面临的应急安置需求,却无法使社区长久可持续发展。社区营造的背景不同,营造主体不同,营造机制不同都是造成二者差异的原因(表 1)。

  表 1 桃米社区与清江村灾后重建社区营造过程对比

从营造背景来看,社区营造自1990年政治宽松以后迅速发展并成熟,为“九二一”的重建打下良好的基础。较之而言,因政治因素所制约的大陆社区营造发展尚不成熟,在重建中更倾围绕政府所指定的“安置”目标而进行的物质重建。从营造主体来看,清江村重建过程以满足政府制定的重建目标为中心,由专业设计者的详细规划作为执行,并未以居民利益作为重建出发点。简言之,并未从根本上做到对群众进行政治赋权,村民由于知识的缺失无法表达也无权表达重建愿景与利益诉求。

从营造机制来看,桃米社区的重建初期资金来源于民间组织,共同使命感的建立使得村民在获得利润后形成共同基金促进社区良性发展循环。对桃米地方特色的挖掘和社区居民民的教育为其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清江村社区营造过程中,政府出资占主导,居民配合,专业设计人员为尽快满足政府需求“抢时间,赶进度”,对地方特色的挖掘仅流于表面,营造中将城市社区模式搬过来,注重形式而忽略受灾群众的利益诉求。

五一二汶川地震中受灾乡镇有1 024个,清江村虽仅是众多受灾村落中的一个,但其灾后社区营造过程中的问题却是许多农村共有。首先,未把居民作为社区营造的主体,社区的营造流于形式。其次,忽略了社区营造中产业模式的营造,导致社区形态与产业发展产生的矛盾。除此之外,NGO作为台湾社区营造的重要推进者,在大陆的社区营造中,角色缺失或作用力不够。地方特色与精神的挖掘不够深入导致重建中地方特色的流失。 对比发现造成两岸灾后社区营造参与的差别主要有以下因素:

(1)土地制度不同。土地所有权是土地制度的根本。在台湾,土地所有权为私有制,人民拥有更多的使用自主性。大陆的土地制度为土地国有与集体所有制并存,个人主观想法相对较难实现。

(2)NGO发展水平不同。NGO的主动与全面参与是九二一灾后成功重建的重要因素。台湾NGO在知识分子的带领下蓬勃发展,其组织性、系统性、完善性和快速反应能力都超过了政府。大陆政策问题造成NGO身份认定障碍、NGO无法成熟发展导致资金短缺、人才的缺乏等问题也是灾后重建中NGO的无法充分参与的根本原因[8]

(3)农村社区居民文化素质不同。2013年台湾人均GDP为20 930美元,而大陆人均GDP为近4 000美元,且较城市发展而言我国农村的经济基础更为薄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开阔的眼界技术与经济支持,让台湾农村居民会更多的考虑文化的传承与更高层次的生活追求。

(4)政府控制力度不同。台湾政府在灾后重建中仅进行政策和资金扶持。大陆政府控制力度大、控制面广,在灾后重建中起主导作用,许多民众的自主想法需经过审核与讨论,实现相对较难。

5 从台湾桃米灾后重建社区营造中得到的启示

台湾成熟的发展背景与发展模式为灾后农村社区营造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陆社会发展的政治环境因素虽对灾后的社区重建有一定的限制,但在社区营造的五大面向,桃米社区成功的营造过程中依然有许多具体因素值得我们借鉴。首先,群众在重建中的角色方面:(1)通过对受灾群众进行培训和赋权使群众具有表达需求的能力和权利,实现社区营造的“草根民主”核心价值。(2)通过对群众的引导和共同事务的参与来激发社区中的互动与联系,产生社区凝聚力。

其次,文化与地方特色方面:多民族多地区导致我国地方差异巨大,若在灾后社区营造中加大对地方特色的挖掘和应用,则可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桃米村的独特青蛙生态资源并非每个村落都会有,但在现今城市污染严重的情况下,乡村优美环境、民族特色以及农业资源都可以作为灾后农村地区特色发展的契机。

第三,产业与经济重建方面:桃米的社区产业主要是基于生态资源的优势,居民通过创造优美环境和设施,运用社区营造过程所学知识共同创造乡村体验式旅游产业模式,这种产业发展模式在我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我国农村目前的产业主要是农业,乡村旅游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尚在初期阶段。近年来政策的支持、老龄化社会对生活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震后社会的对灾区关注都是灾后农村产业转型和发展的机遇。因此,在灾后重建社区营造中,我们可以借鉴桃米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共同制定产业发展目标,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围绕地方特色同步进行乡村环境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与特色产业建设结合,打造具有特色的灾后乡村体验式旅游产业模式。

最后,景观环境的美化方面:桃米居民结合地方特色对景观环境的打造不仅创造了优美的环境,也提升了地方特色。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景观的美观度提升空间较大。我们可以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两个方面入手:(1)通过对脏乱环境的清理和利用景观设计人才对居民的指导,围绕地方特色对灾后村落自然环境进行改善和美化;(2)通过对地震遗址的保留和设计,地方特色的文化,结合居民行动打造特色人文景象。

6 结语

针对农村如何更好地进行灾后社区营造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在众多人力物力的投入下,灾后社区营造不能仅仅满足短期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形式的营造,更应以人为本,重视乡村居民的精神文明建设,使人的生活生产方式与社区的形式建设同步进行。台湾乡村通过灾后社区营造形成的体验式旅游产业模式对大陆的农村灾后重建是启示,更是乡村重生的契机。

参考文献
[1] 王鹏程. “四性”原则在农村地区灾后重建中的运用与实践[J]. 规划 师, 2008, 24(12): 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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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曾正旭. 台湾的社区营造[M]. 台湾地区台北:远足文化事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 16-19, 37-49,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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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统奎. 再看桃米: 台湾社区营造的草根实践[J]. 南风窗, 2011(17): 58-59.
[6] 吴金镛. 台湾的空间规划与民众参与—以溪州阿美族家园参与式规划 设计为例[J]. 国际城市规划, 2013(28): 18-21.
[7] 马子介. 灾后重建中农村新型社区的构建[J]. 人民论坛, 2011(29): 160-161.
[8] 梅玫. NGO在灾后重建中的参与问题研究[D]. 上海: 华东政法大学, 2012: 32-39.